航拍中国丨“光影之城——厦门”全国航拍摄影大展征稿启事
作为我国首批经济特区,厦门“城在海上、海在城中”,城市清新靓丽,中西文化交融,人文底蕴深厚,是公认的“天然摄影棚”和一流摄影地,跟摄影艺术有着天然的契合基因。随着摄影“国展”五届十年落户厦门,让这座具有“影像记忆”“影像血脉”“影像生态”的城市,再次成为海内外摄影家镜头的焦点。 此次“光影之城——厦门”全国航拍摄影大展,用上帝之眼——航拍的手段全图景阐释鹭岛自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城市巨变与新生,立体化展现厦门旖旎风光以及发展成就,再绘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恢宏画卷厦门篇章。助力厦门打造“文化中心、艺术之城、音乐之岛”,并将助推提升全国摄影艺术展览的品牌价值,产出更多彰显中国精神、中国力量的摄影精品。 指导单位: 中国摄影家协会航空(无人机)摄影委员会、厦门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主办单位: 《中国摄影》杂志社、厦门市摄影家协会 集美区摄影家协会、弗克斯(厦门)影视有限公司 协办单位: 厦门摄影博物馆、思明区摄影家协会、同安区摄影协会 征稿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10月31日 征稿内容: 征集反映厦门市自然生态、人文历史、城市景观等航拍短视频及航拍摄影作品。 展项设置: ·每件入选作品稿酬为500元人民币,每位投稿者可以多件入选,主办方将从稿酬中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入展作品均可获得荣誉证书,作者可按照中国摄影家协会入会细则规定,凭此累计入会申请积分。 ·入选者将获得《中国摄影》全媒体平台推荐的机会。 “城市绿肺”白鹭洲 周密 征稿细则: 1.全国广大摄影爱好者均可投稿,投稿视频作品、摄影作品题材不限,数量不限,鼓励近期创作的航拍短视频作品。 2.航拍视频作品时长在5分钟以内,作品画面无水印,分辨率1080p以上的MP4或MOV格式航拍短片,作品成片中必须包括无人机航拍的画面。投稿可使用百度网盘等工具,并把已上传作品的链接发至征稿邮箱。(不排斥以航拍摄影作品为素材剪辑成的视频作品)。 3.航拍摄影作品以电子数据形式投稿,投稿数量不限,单幅、组照均可,组照每组作品为4-12幅。投稿作品为JPG文件格式,每幅作品的文件量不大于5MB,图片长边边长不大于3800像素,作品以“作者姓名+作品名称”的形式进行命名。 4.投稿作品需填写参展表,参展表和参展作品(或上传视频的链接)一并用压缩包发至征稿邮箱。 5.所有投稿作品必须取材于厦门行政区域内。对于拍摄地域存疑的作品,投稿者应与主办方委托的律师共赴拍摄地,经勘察确定作品在指定地域范围内拍摄的,有关律师费、差旅费等由主办方承担;经勘察无法确定作品在指定地域范围内拍摄的,有关律师费、差旅费等由投稿者承担;投稿者未配合勘察的,其资格将予直接取消。 6.由主办方邀请摄影界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评审委员会为评选最终评判机构。 7.该展实行作品公示制度,拟入展作品将在《中国摄影》官方网站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并在此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公布入展名单。 8.本展览征集不收参展费,所有征集作品均不退稿。作品拟入选后,主办方将统一调取作品的原始数字文件(摄影作品须含完整的exif数据;视频作品需提供原片或部分原始素材),请投稿者务必于接到通知后将以上文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办方提交,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9.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组成部分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不得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任何权利,如有任何相关的法律纠纷,由投稿者本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后果。 10.主办方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广播、信息网络传播、汇编、摄制等方式使用入展作品,并可不再支付报酬。根据展览展示需要,主办方有权对入选作品进行适当编辑。 11.所有投稿作品主办方有权在本次大展的征集期间在主办方的全媒体平台用于本活动的宣传,宣传时主办方对使用作品标注作者名及来源,宣传所使用的作品不代表最终入选,宣传所产生的浏览量或点赞量作为最终评选的参考项。 12.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入展资格。“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 13.不符合本征稿启事规定的不能参选;已入展的,将予取消资格;主办方有权收回作品稿酬、荣誉证书等,并可在媒体上通报。 14.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方。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投稿邮箱: 点击下载参展表: 活动咨询: 《中国摄影》杂志社 文汇13601329461(微信同号) 李乐010-65252277 加入中国摄影航拍群,获得更多信息,微信w2000zmxp 鹭岛厦门 吴贤宾 世界文化遗产——鼓浪屿 杨景初 鹭江两岸风光 杨劲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