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摄影》2012年4期[专题]:拍与画
拍与画——代编者手记 文/郑浓 摄影大师曼·雷(Man Ray,1890—1976)生前曾涉及绘画和摄影两个领域,他有一句名言:“我画我无法拍的,也就是那些源自想象与梦境的,或是无意识的驱力使然。我拍我不想画的,也就是那些既存之物。” 有此话为证,那就说明,在曼·雷的艺术创作中,绘画与摄影的关系的确是一个问题,他也为此纠结过。当然在1839年摄影术发明之前,这不是个问题,那时只有绘画一种表现媒介可用,而曼·雷最初的远大志向也是成为画家,他曾与杜尚和毕卡比亚一起发起了达达派艺术运动,可是,当他遇上摄影之后,想法改变了,他开始认为“绘画是一种过时的表现形式”,终有一天会被摄影代替。这种想法在二十世纪初期很普遍,连绘画大师毕加索甚至都有这样的担忧。 曼·雷一生徘徊于绘画、摄影(包括电影)之间,他是个聪明人,及时参透了“拍与画”的关系,也凭自己的摄影(包括著名的中途曝光法、实物曝光法,并非常规的摄影手段)在艺术史上留下自己的位置,而他的上述名言之所以被一再引用,是因为此话精辟地概括了绘画与摄影之间“尺有所短,寸有所长”的相互关联。后世凡是在作品中同时运用“拍与画”方法的优秀作品,无不符合曼·雷所开出之必要条件。 摄影与绘画,同属于视觉艺术,素有渊源,也是最为接近的。而拍与画的结合,在摄影术出现170余年的今日,也不是什么新鲜的话题了。尽管在通常的摄影比赛以及纪实摄影等领域,禁止用绘画手段以及数字化技术对照片进行过度修改,但是,总有一小部分人,完全不理会摄影的清规戒律,从没将绘画和摄影截然分开,而是“一切为我所用”,他们不满足于摄影镜头的“客观”与“冷静”,非要在照片上涂涂抹抹(这一特点由于电脑技术的出现,目前并不限于画笔和各种颜料)。 摄影在被发明后相当长时间内,曾被认为是对现实最真实客观、不容怀疑的记录载体;随着对摄影认识的不断深入与思辨,更随着主体观念进入摄影本身,现在摄影又被认为是非常主观、可随意改动的文本。其实对于影像,用画笔(也包括电脑等工具)予以改动,不论是肆意的,还是隐性的,其实背后都有对所谓“摄影的客观与真实性”的深深怀疑和反动。 这种对传统摄影观念的怀疑和反动,随着近些年以主体性为主的摄影创作的丰富延展而越发显得独特。以主体性为主的摄影创作,艺术家在创作时的重点并非以摄影的技巧性为根本,在表现上则体现为打破各种媒介间的藩篱,而作为和摄影最为接近的艺术形式之绘画,则往往成为手段的首选。 当我们面对一幅“非画非影”的艺术作品时,固守在绘画或者摄影各自领域的人们很有可能不知所措,因为难以归类,超出常识。艺术创作究其本质,脱不开内容与形式,而对新材质的尝试,是一个真正有创造力的艺术家一生都要付诸实践的,不论这材质是古典时期的画笔、颜料,还是电脑时代的计算机,乃至互联网时代的手机(例如大卫·霍克尼近些年基于iphone手机绘图软件的绘画创作)。 任何一个艺术家,都很难抵御新媒介对艺术表现形式的改变的诱惑,比如格哈德·里希特对照片的利用和再创作。不囿于某一种基于自己原有专业艺术背景的局限,只能更丰富摄影本身,没有语言,艺术很难成立,拍与画,本身即属于艺术语言上的尝试。 此次专题中,既有王亚彬这样的以绘画纯艺术为创作方向的艺术家,也有李克君这样的以摄影纪实为手段的摄影师,巧合的是,本期的“海外”栏目所刊载的日本摄影师原久路,用摄影语言来重新诠释绘画大师巴尔蒂斯绘画作品中所追求的古典主义精神,于再现巴尔蒂斯的画面的同时,也达到了自我表达的目的:“原久路一直在探索着一种方法,即摄影不仅是一种现代技术发展的结果,而且成为与绘画一样的再现我们周遭世界的可靠手段。” 相信随着当代影像的发展,人们会不断地去探索摄影语言的实验性,在摄影与绘画之外,还会存在着与其他更广泛的艺术门类杂交的可能性,摄影媒介在这样的背景下才会真正多样。 无题(2.9.94) 里希特作品 油彩画在照片上14.8cm×10.1cm 更多详细内容请参看《中国摄影》2012年4期P28-P73。